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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产食用盐将获得生态原产地证书保护证书产品

2017年12月23日 22:59

每日新报记者 陈庆璞 近日,天津长芦汉沽芦花牌海水食用盐(精制盐、粉碎洗涤盐、日晒盐)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审核,将有望成为北方盐行业第一个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的产品。

随着后盐改时代食用盐销售地域和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品牌效应将逐渐显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具有“国家背书”的权威性,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将极大限度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通过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将从依赖专营机制以加工海盐为主的传统海盐生产企业,逐步转变成面向市场以高端小包装海盐产品为主的现代化海盐生产企业。

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简称“PEOP”,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提高生态效益的一项生态文明制度设计。生态原产地产品首先是生态产品,就是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的良好生态型产品。通过“优中选优”的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损害等途径提高效益,不仅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还赋予产品现代生态文明国家品牌的价值。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223/43618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