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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昨日集中发放执行款1667万余元
2017年12月15日 23:44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到年底了,很多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迫切希望拿到属于自己的执行款。12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款的集中发放,多家企业和个人共领取了1667万余元的执行款。
天津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沈阳某公司等被执行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7月在该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441万余元。立案后三日内,该院给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查询被执行人签收了法律文书但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信息、车辆信息、证券信息进行了全面查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公司基本账户,同时冻结其有存款的其余两个银行账户。
8月中旬,申请执行人向执行人员提供财产线索,反映被执行人已冻结的基本账户有大笔款项汇入,执行人员立即去沈阳进行强制扣划。到达银行后,发现当初冻结的9000余元已经变成了400多万元,执行人员依法将款项扣划至法院保管款账户。同时,鉴于被执行人消极履行法律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告知被执行人,又从其余两个账户扣划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十余万元。至此本案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据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截至11月,责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42252人次,拘传125人次,限制离境86人次,限制高消费419人次,司法拘留95人次。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215/4360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