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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山保护区实行分区管理 外国人不得采集标本

2017年12月10日 11:54

天津日报记者 陈忠权 昨天从蓟州区获悉:为了更好地保护好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通过蓟州区政府审批并实施。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八仙山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并实行分区管理,实验区日接待游客数量不能超过3000人次。

核心区内,除经依法依规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外,禁止任何人进入。缓冲区内,禁止开展生态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规定。

严格控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经批准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生态旅游等活动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组织单位、人员、日期、区域、路线、项目进行,并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外国人进入八仙山自然保护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报批;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未经批准的,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采集标本等活动。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210/43603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