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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时间储蓄”写进志愿者服务条例

2017年12月05日 16:51

开栏语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的宣示,让人感受到新时代强劲的脉动。步入新时代的我们,如何在新时代写下我们的答卷?从今天起,新报开设“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专栏,聚焦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报道全市各界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集中精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凝聚力量、担当实干、奋发有为的生动事例。

每日新报记者任悦 李海燕 “作为一名志愿者,在得知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已经列入到《志愿者服务条例》,心里就有更多的幸福感。通过这样的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为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场所优惠票价,在医院、体检中心等机构实行基础项目费用优惠等惠民政策。这些制度的出台,对志愿者来说,是一种激励,更是对志愿者付出劳动和爱心的认可。相信志愿服务在制度保障下,志愿者队伍会更加壮大,服务会更加优质。”

这是天津开发区团委“青年·梦想·家公益协会”志愿者王园的一段心里话。就在前不久,这个协会的志愿者刚刚赴安徽省六安市开展扶贫交流活动。他们携带着3000余件过冬物资,走进大别山区,进行扶贫捐赠活动。现在,志愿者们又在研究着,在《条例》实施后,如何在制度的指导下,更优化各项服务内容。志愿者们认为:《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津门志愿服务事业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可以切实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同时在搭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供需对接功能方面也进行了系统性阐述。像这样“走出去”的服务活动,在帮扶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巩固开发区青年与贫困山区的结对帮扶机制,拉近两地青年距离,取得更丰硕的成果。

本市是志愿服务的发祥地,曾较早出台了地方性的志愿服务法规,对规范志愿服务发挥了较好的效果。近日,本市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既重在落实,同时也注重对本市志愿服务的推动,这对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凝聚助人为乐的社会氛围,推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E天下公益服务中心的志愿者王平在接受采访时说:《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的颁布意味着政府部门对志愿者服务组织及志愿者发展的大力支持,《条例》中提出“鼓励和支持具备医学、心理、法律、科技、文艺、体育等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这无疑是为志愿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解决了志愿者服务内容单一的问题;《条例》还指出“本市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为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多种优待”,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憧憬着在公益的路上越走越远,这固然有我们自身的志愿精神所在,更需要国家和政府的支持,有了制度的保障,我们会更加有信心,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

本市注重用制度化推进新时代的志愿服务,在建立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根据新《条例》的要求,在组织章程、服务规范、激励措施、文化制度等方面更加完善,让志愿者成为社会文明、社会友善的典范。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205/43597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