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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鹰眼"系统启用以来 "加塞"引发的事故变少

2017年12月02日 23:26

每日新报记者 徐燕 严治+科技设施+智能管理系统的日益广泛应用,使本市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日益畅通。高德地图日前发布的《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三季度)指出,天津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在全国100个城市综合排名位居第59,较二季度再下降4位,较去年三季度下降24位。在六个超大城市中,拥堵指数最低,且预警拥堵指数最低。

科技设备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广泛应用,让本市交通出行环境日益畅通。在市区最繁忙的交通要道之一——海光寺路口,交管部门从6月开始启用“鹰眼”高清视频系统,摄录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交通违法行为,在河北区平安街和养鱼池路,“鹰眼”设备则被用于摄录违法停车行为。

这些“鹰眼”上岗以来,设备所处路口路段因“加塞儿”违法引发的事故少了许多,繁华路段违法停车的治理效果也十分明显。

海光寺路口 “加塞儿”少了

在一段由交警南开支队南马路大队提供的、由“鹰眼”设备于11月22日7时10分摄录的视频中可看到,南京路与南门外大街交口,沿南京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小客车在临近路口时,在车流中“加塞儿”,轧越白色导向车道线驶入相邻车道,此种“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其周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严重干扰。黑色小客车的整个交通违法过程,被“鹰眼”以视频方式全程清晰记录,视频巡查交警发现车辆违法行为后,立即通知现场交警拦截、查处了这辆违法小客车。

自从有了“鹰眼”,发生在海光寺等大型路口的车辆剐蹭事故少了,行车更通畅。

河北区两处 “鹰眼”摄录违停

河北区的养鱼池路及平安街沿线路段,“鹰眼”被用来摄录违法停车。摄录方式也并非由系统通知现场交警查处,而是高清视频监控直接记录和固定证据,系统直接对违法车辆号牌等信息进行录入。即违停车车内人员并未见到交警,车辆违停却很可能已被摄录。

平安街从建国道至北安桥段,曾是违法停车现象的高发地,但现如今已鲜有违停车。交警河北支队不仅在该路段东侧施划黄色禁停线,还在胜利路进步道交口设置一处高点监控摄像头,利用高点监控视频摄录违法停车。而该高点监控设备还具备监控交通流量的作用,交警可根据查看视频监控情况,实时对沿线路段进行交通流疏导。此外,河北区养鱼池路的中山北路和中纺前街段也施划有禁停黄线,同时使用“鹰眼”视频监控设备摄录违法停车。在“禁停”路段被“鹰眼”摄录到机动车违停后,驾驶人将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黄色禁停线+移动摄录车 让五大道通行畅通

小长假或周末时段,在民园体育场周边的重庆道、成都道、睦南道、云南路等路段,部分车主将车随意停在路边未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或设立有禁停标志的路段。还有少数车主心存侥幸认为“只要没有标志就能停,而且十余分钟一进一出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其实,周末成都道沿线,双侧违停车对沿线通行效率产生不小的影响。同时,因五大道周边中小学校较多,虽然大部分家长能做到校门前即停即离,但将车停在路边下车步行接送的家长也呈现小范围从众心理,增加校门前安全隐患的同时,对校门前区域过境车辆的通行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三管齐下 治理五大道区域违停

对此,本市交管部门在前期调研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增加临时停车区域的同时,在五大道沿线成都道、重庆道、大理道、睦南道、云南路等路段施划了长达十余公里的黄色禁止停车线。在民园体育场门前的重庆道上,可看到自昆明路至马场道路段的人行便道缘石正面和顶面均施划禁停线。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施划了此禁止标线的路段,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期停放。在重庆道(衡阳路至河北路段)观察的一个小时内,仅5辆机动车在该区域存在长期停放的现象,除一辆机动车对该禁止标线规定表示并不清楚外,其余4辆车均以等待上下乘客为由试图辩解。

针对以上侥幸停靠的车主,除通过路面电子警察进行抓拍处罚外,移动违法摄录车也在施划黄色禁停线的路段上岗执法。该车配备了7组摄像头和前后两面显示屏,在警车保持时速20公里至30公里不停车的情况下,通过车顶的7个监控摄像头,抓拍位于警车正前方、左前方、右前方、左后方、右后方及左右两侧,近乎360°范围内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抓拍范围主要涉及未在道路停车泊位等正规停车区域内停放的车辆。抓拍系统会自动识别、采集违停车号牌及违法照片和视频,并录入公安交管网。交警表示,移动违法摄录车上路初期,一天抓拍查处数据多达60至70笔,均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收效显著 通行提速二至三成

在黄色禁止停车线、电子警察+移动违法摄录车“三管齐下”的综合治理下,五大道区域的通行较之以往提速二成至三成,而根据个人需求随意停靠的违停发生率有了很大的下降。

交管部门表示,目前在本市中心城区的多处人流密集路段或违停较为多发的路段均施划了黄色禁止停车线。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在加大宣传和违停治理的同时,还将结合各路段的实际通行需要增加黄色禁止停车线的施划和违法查处力度,为区域通行提速。

占用人行道停车 一律依法查处

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违法停车治理力度,特别是在一些主要道路还陆续施划了黄色禁止停车线并通过移动电子警察摄录车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摄录。经过一段时间的严管严治,在道路上违法停车现象大幅度减少。但是,有市民反映在一些路段,车主占用人行道停车现象却时有发生。

11月23日早高峰,南京路与南开三马路交口附近,交管部门在南开三马路沿线两侧路缘石均施划黄色禁止停车线,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车。观察一个小时发现,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车辆少了,但不少车主却将车开上人行道停放。有的车主认为“禁止停车标线或标志牌都是针对车行道上的,在人行道上停应该不属于违法行为”;还有的车主表示,“停在路边随时会被交警摄录,进停车场一进一出耽误时间还花钱,在便道上停一会就走,不会有问题,交警不会来贴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交管部门表示,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不仅属于违法行为,同时还抢占了此区域行人的通行权,迫使他们只能到非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路段通行,甚至因占压盲道而导致盲人等弱势群体无法通行,给行人出行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切勿存在“人行道停车不违法”误区或为图方便侥幸违停,交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此类违法一律依法进行查处,予以罚款200元、不记分处罚,在设有禁停标志、黄色禁止停车线的道路,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违法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违法掉头 处罚没商量

按一般通行规定,需掉头的车辆可在设置左转弯车道的位置借助该车道掉头行驶,但在很多仅设置有直行车道的路口,车主为图方便违法掉头的情况时有发生。

11月22日上午,河东区津塘路与光华路交口,由于光华路为单向行驶道路,为此在津塘路驶往中山门立交桥方向设置的四条机动车道均为直行车道,且临近路口设置有机动车禁止左转的标志牌予以提示。但9时30分观察一个绿灯时的通行情况发现,通过津塘路最左侧车道违法掉头驶往东丽方向的车辆就达8辆。

问及原因,有的车主表示就住在中山门一号路的小区内,通过津塘路前往东丽是最为方便的方式;有的车主面对机动车禁止左转的提示牌表示,“左转掉头并不冲突,地上没有禁止标线就可以掉头”;还有的车主明知此处不能掉头,却表示“津塘路一线都没设置左转道,要是想左转道掉头得绕远。”观察发现,像津塘路与龙潭路、津塘路与大直沽八号路及津塘路与津塘村道等交口均为禁止左转或掉头路口,且路口都设置有禁止左转弯提示牌,而前方相邻的路口则是可左转或掉头的路口,但仍有车辆为图方便在禁止左转或掉头的路口违法掉头,即便是设置有电子警察的路口,也有车辆铤而走险,冒着被抓拍的风险违法通行。

交管部门介绍,在未设置左转弯车道的路口通过最左侧车道掉头不仅属违法行为,在早高峰或车流量较大的时段,违法掉头行驶还极易造成短时间压车及缓行,同时,对相邻的同向车道或人行横道内行人的正常通行产生影响,且易发剐蹭事故。所以,建议驾驶人在行车中要按导向车道指示通行。对于违法掉头的行为,一经查处,交管部门将按照“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202/43595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