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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试点电动车免费上牌 安防盗装置被盗可获赔

2017年11月27日 22:29

每日新报记者宫伟 电动车被盗案一直高发,有的车买来没多久就丢了,市民动辄损失两三千元。现在这个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记者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获悉,本市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照工作已在全市各区试点推开,市民更可以自愿选择安装智能防盗装置。一旦电动车被盗,且两个月内无法找回,将获得600—1200元的赔偿。不过,试点开展一周来,选择智能防盗装置的上牌市民不到三分之一。

牌照为两类四种 防盗或不防盗可自选

据市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试点日前分别在各区分局选取一个派出所作为试点,率先开展电动车上牌工作。此次物联网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照工作,牌照共分为正式牌照、临时牌照两大类4种样式牌照。正式牌照为白底蓝字,临时牌照为黄底黑字。白底蓝字的正式牌照分为带“防盗”字样的和不带“防盗”字样的两种样式;黄底黑字的临时牌照分为带“防盗”字样的和不带“防盗”字样的两种样式。

对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安装正式牌照,这些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电动自行车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2)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必须可以调节。对群众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有“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无“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临时牌照。对群众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有“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无“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对明显超长超宽的快递、送水等电动自行车和经过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照。

自愿选择防盗智能装置 车被盗两月没找回赔偿600—1200元

公安机关特别指出,市民可以自愿选择安装智能防盗装置,防盗装置使用费为:100元/3年(含防盗装置安装费及盗抢赔付)。这套防盗装置安装后,一旦电动自行车失窃,能够为公安机关提供查找被盗抢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支撑,有利于及时找到车辆。一旦安装防盗装置的车辆被盗后,请及时报警。两个月内确实没法找回的,按照新旧车标准进行600至1200元赔付。

注:新旧车界定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首次购置之日至被盗赔付之日,1年(365天)内为新车赔付1200元,1年(365天)外或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为旧车均赔付600元。

市民踊跃上牌照 智能防盗装置受冷遇

试点在大港推开一周来,推着电动车前来上牌的市民非常踊跃。警方预定每天为75台车办理上牌,但每天都得为近百台电动车上牌。截至发稿时,他们已经为600多台电动车办理上牌照工作,前来预约的市民已经排到十二月中旬。然而,这其中新推出的有偿智能防盗装置却遭遇冷场,选择安装智能防盗装置的不到上牌人数的三分之一。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127/43589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