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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室友手机转走一万元 男子获刑八个月罚金一万
2017年11月16日 00:00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王蒙 一男子趁室友午睡盗走手机,后又利用手机转走绑定银行卡中1万元钱。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18岁的赵某是建筑工人。2017年6月,赵某在宿舍内,趁被害人冯某熟睡之机偷走其手机。后赵某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将冯某银行卡中的1万元人民币转入自己账户。把钱转走之后,赵某将该手机丢弃,并将赃款全部挥霍。2017年6月24日,被告人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116/43577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