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市国土房管局出台措施 脱贫攻坚用地“三优先”

2017年11月09日 00:21

为确保扶贫工作到位,市国土房管局加大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支持力度,明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基础建设、公用设施、产业设施用地,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单列,不足部分可在市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应保尽保。

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各区在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时,对贫困村给予优先安排,将贫困村庄中闲置、空闲的现状建设用地实施土地复垦,复垦形成的挂钩周转指标,除了用于本村安置农民及其配套设施用地以外,节余指标在本区内流转,调剂给城镇使用,其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贫困村。鼓励优先开展贫困村土地综合整治。

鼓励优先开展贫困村土地综合整治。各区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在符合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优先向贫困村倾斜。通过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的实施,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109/43568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