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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推出“泰达科技创新十条”

2017年11月06日 23:18

每日新报记者王月焜 记者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天津开发区颁布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为核心的“1+10”科技政策体系,强力推出“泰达科技创新十条”。十大政策每年总预算高达3.5亿元,在国内属领先水平。该系列政策的实施,将为把天津开发区在十三五末期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科技创新驱动者、转型升级引领者、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军者和世界一流的科技工业园区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据了解,天津开发区对现有的科技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和评估,并通过对先进地区的调研和对标,按照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配置科技政策资源,推出“泰达科技创新十条”。

“泰达科技创新十条”旨在推动开发区创新要素和科技企业的聚集,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泰达科技创新十条”主要包括:实施创业企业起航工程,设立每年额度为2000万元的科技创业扶持资金,鼓励创业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创业生态体系;实施科技重点企业腾飞工程,设立每年额度为4000万元的重点科技企业扶持资金,对瞪羚企业和领军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推动科技重点企业加速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设立每年总额度为4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资金,加速高新技术企业聚集于发展;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设立每年额度为5000万元的创新能力扶持资金,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实施重点科技领域突破工程,设立每年额度为6000万元的科技产业促进资金,促进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大健康、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科技领域的发展;实施创业投资引导工程,设立3亿元规模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首期5000万,通过加快科技创新与社会资本紧密集合,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实施融资环境优化工程,设立每年额度为4000万元的融资环境建设资金,缓解区域科技型企业融资困难;实施股改上市助推工程,设立每年额度为2000万元的企业股改上市扶持资金,调动区域企业股改上市的积极性,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设立每年额度为3000万元的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每年设立额度为1000万元的科技服务业发展资金,推动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106/43565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