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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虚开发票案 货物从天津港"跑到"京唐港

2017年11月06日 23:16

天津日报记者岳付玉 日前,天津国税第一稽查局成功查处一起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缴纳税款案件,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49万元。这起案子的蹊跷之处在于,被查的这家企业购买一批货物,合同约定的卸货地点是天津港,而其运费发票上标明的运输起始地却是京唐港。货物自己长腿儿从天津港“跑到”了京唐港不成?办案人员正是以此为突破口,抽丝剥茧层层追查,最终将案件查获,而其中折射出的一些问题,更值得更多企业主警醒。

天津国税第一稽查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笔业务确实是存在的,在天津港卸货运出时,企业主贪图便宜找了一家无法开具发票的私人公司来运输,然后,又从非法公司(目前也已被控制)那里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骗税。而假的毕竟是假的──其购买的发票运输起始地为京唐港。最后算下来,其因为虚开骗税导致的损失──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加一起,比请正式运输公司走正道所花费的成本,要高很多倍,不仅如此,偷逃骗税的企业在信用上也有了污点,会被纳入纳税黑名单,今后在融资等各方面都会受影响。如此因小失大,真是得不偿失。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106/43565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