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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煤改电"采暖实行峰谷电价 与生活用电分表
2017年11月02日 23:22城市快报记者李文博 津城昨起正式进入采暖期,为助力大气污染治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天津此前启动了煤改电工程,为不满足集中供热条件片区的居民提供新型直热式电暖器,并提供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从市发改委获悉,天津对按照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实施“煤改电”工程涉及的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电实行统一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分时电价持续时间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峰时段: 每日6:00至21:00 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9元
谷时段: 每日21:00至次日6:00 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30元
居民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实行分表计量
·冬季采暖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非冬季采暖用电执行居民用电合表价格
·生活用电执行天津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实行合表计量
·冬季采暖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其他月份用电执行天津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102/43560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