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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维康生化制药等2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被行政处罚

2017年10月30日 19:42

中国网财经10月27日讯 日前,内蒙古食药监局对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内蒙古怡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批号为20150601、20150602、20150702的“依那普利氢氯噻嗪咀嚼片”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内蒙古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批号为20150601的“依那普利氢氯噻嗪分散片”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内蒙古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内蒙古怡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批号为20151101的“五味子”经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水分”不符合规定;该公司生产、销售批号为20141201的“木香”,经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浸出物”不符合规定,内蒙古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7/1030/43551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