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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一网店虚假宣传遭投诉 赔偿消费者500元

2017年10月29日 22:53

城市快报记者王昊 一般而言,“仅此一天”就会理所当然的理解为一天而已,但个别商家为牟利,竟然把“仅此一天”当做“无限极”,也因此惹上了“麻烦事”。昨日从宁河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该局就调解了一起网店虚假宣传投诉,一家店铺网页上注明的“仅此一天”实际上“不止一天”。

9月20日,家住深圳的钟先生看中一家网店销售的挂件,店铺的网页上注明此款挂件原价35元,现促销价31.5元,仅此一天。钟先生反映,就是因为看到这宣传语,所以当即就下单购买挂件,认为自己捡到了便宜。然而,几天后,他再次浏览该网店时,发现商家仍在宣传“仅此一天”,才意识到“仅此一天”实际是“不止一天”。

消费者认为商家是虚假促销,因此向店主所在地的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投诉。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确认钟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之后联系店主,责令其立即停止此宣传促销活动,并组织双方调解。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店主承认其为吸引顾客,将“仅此一天”的广告连续多天发布,确实有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愿意做出赔偿。最终,经执法人员调解,该商家同意赔偿钟先生500元。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即将到来,为避免网购消费陷阱,以及产生的网购商品质量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网购的同时要防范网络诈骗。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029/43547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