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天津规范建筑业劳务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投标

2017年09月22日 22:12

天津日报记者 马晓冬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大会获悉,本市将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参加投标活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本市劳务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工实名制建立率达到90%,预储账户建立率达85%。但近期检查发现,仍有个别企业存在实名制台账作假、农民工工资单与现场实际人员不符、工资发放表存在代签、实名制上传瞒报少报等问题。日前,本市对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0家存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市建委要求,本市将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实名制台账、预储账户制度和“月清月结”等劳务用工制度,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参加投标活动;对重点拖欠隐患项目进行督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农民工工资不支付不放过,并责令其作出限期支付的承诺,持续跟踪到底。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922/43504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