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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部老板诈骗40名学生 “校园贷”涉案百余万

2017年09月19日 22:10

天津日报记者高立红 有人盯上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利用给“好处费”的手段,诱使在校大学生办理校园贷。一些大学生贪小便宜吃大亏,背上巨额债务。近日,宝坻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该案受害大学生达40多人,涉案金额百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肖某、王某是夫妻,从2014年起在宝坻大学城某高校经营小吃部,和大学生较熟。二人发现网上有很多贷款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分期贷款,在校大学生凭学生信息就能申请,不需任何抵押。2015年9月起,二人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声称每办一笔贷款给学生几百至千元不等的好处费,让学生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他们负责偿还本金和利息。一些大学生为贪好处费,纷纷通过网上平台办理贷款,其中不少学生在多个贷款平台办理多笔贷款,少则几千元,多达二三万元。学生办的贷款都给了肖某二人,他们将所得钱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房屋装修、买车、买首饰、旅游等挥霍。起初肖某二人还能通过新贷款偿还以前的贷款,但随着学生办理贷款的增多,每月还款数额也逐渐增加,开始入不敷出。2017年5月,肖某二人无力偿还学生贷款,出现逾期现象,贷款平台纷纷找学生催要欠款,学生发觉不对劲后报警。截至案发,尚有90多万元未还清。

一些大学生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为贪图几百元的好处费,成为犯罪分子敛财的工具,不仅钱财损失,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宝坻区检察院及时向该大学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学校及时披露和揭示此种诈骗方式,避免再有学生上当受骗;指导学生借助家人和学校力量及时偿还贷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倡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摒弃过度消费和攀比之风。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919/43500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