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8·1”事故:安全带反扣座位后 司机被追刑责

2017年09月17日 20:48

每日新报记者徐燕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发生在武清区的“8·1”交通事故中,涉事水泥罐车司机孙某、大客车闫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目前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事故是由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引发的,然而造成乘客多人伤亡后果的主要原因却是“安全带”的缺失。

事故当天,驾驶人孙某驾驶重型水泥罐车沿武清区广源道自西向东行驶至与和畅路交口时,与闫某驾驶的沿和畅路自北向南行驶的大客车相撞,导致大客车侧翻,事故造成4人死亡,48人受伤。经查勘,水泥罐车存在超载、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大客车也存在超速行驶、未让行右方来车、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认定孙某、闫某分别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二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批准逮捕。

“车上的安全带装置并未损坏,而是被人为地反扣到座位后面,乘客无法正常使用。如果在事故发生的瞬间,乘客都系着安全带,安全带会将乘客紧紧地‘扣’在座位上,不会有那么多人在车内剧烈碰撞造成致命伤害。”事故交警认为,如果安全带被每一位乘客正确地使用,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付出宝贵的生命,而肇事司机可能也就不会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917/43497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