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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各类代币发行融资被叫停

2017年09月06日 00:09

所谓ICO,是“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简称,它和“首次公开募股”(IPO)有些类似。不过,IPO发行的是股票,筹集的是法定货币,而ICO发行的是虚拟货币。记者在央行官网看到,七部委公告中明确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作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还要求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明确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风险自担,谨防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906/43482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