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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在津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 无需再提供照片

2017年08月30日 10:49

天津日报记者 赵荣君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在津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时,不再要求提供照片,由公安机关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获取申请人照片信息。如对制证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的群众,可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对《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据了解,在互联网“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申领居住证的,仍需上传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照片,避免因无照片、照片不符合个人需求造成二次填报,影响用证。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30/43468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