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父母去世 独生子女过户未必能完全继承父母房产

2017年08月24日 22:59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小王是独生子,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也刚过世,父母生前留下一套价值约600万元的房子,房产一直登记在父亲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王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当小王拿着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过户时却被拒绝了,房管局要求小王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小王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但公证处工作人员告知,办理公证需要小王父母的很多亲属配合同意才可以。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因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小王父亲过世时,小王的奶奶还在,小王的奶奶也是法定继承人。小王的奶奶过世时,小王爸爸的四个兄弟姐妹都是继承人,都有权继承小王奶奶的份额。但小王的大伯已经过世,又牵扯上他的三个孩子。小王还有姑姑和姑父。小王如果去办理公证,需要把相关的亲戚都带到公证处,且这些亲戚都同意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小王才能办理公证。否则,如不能协商一致,就需要到法院诉讼,以分割房产的方式解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24/43459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