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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专项检查扶贫助困资金 大部分已按规定发放
2017年08月18日 16:02天津日报记者 孟兴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财社[2017]37号),滨海新区财政局日前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扶贫助困领域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
据了解,社会救助资金、残疾人四项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困难村”帮扶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已按政策要求及时拨付到位,拨付手续齐全,大部分资金已按规定实行社会化发放。
下一步,新区财政局将积极协调区民政局按照要求将全部社会救助资金采取社会化发放,减少资金中间环节,提高支付进度;会同区农委督促街镇完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及报账制,自筹资金配套到位,资金支出范围严格按照《支持500个困难村发展经济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严控各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18/43448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