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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人开报废车被查 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照

2017年08月13日 14:34

城市快报记者张清 昨日获悉,交管部门对今年以来查处的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以来,本市有26人因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具体人员及车牌号牌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公告公布”中公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13/43435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