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津上半年196人因无证驾车被公示 将影响评职称

2017年08月12日 00:01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从交管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本市有196名驾驶人因存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被处拘留、罚款等处罚且被公开公示。其中,未取得驾驶证的168人、驾驶证被吊销继续驾车的10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18人。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发布的信息显示,上述违法驾驶人所驾驶的车辆中,本市牌照63辆,外埠牌照80辆,无有效号牌53辆。从所驾车辆类型来看,小型汽车115辆,占比高达59%。从被处罚地来看,本市环城区和高速路段此类违法比较集中,其中交警蓟州支队查处27起,高速交警查处16起。

交管部门特别提示,一旦因“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开公示,驾驶人除了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外,其严重违法记录还将被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影响日后征信、信用卡申请、贷款等业务的办理,甚至对其在所在单位进行职称评定、评级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无证或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莫碰车,驾驶人别忽视。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12/43433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