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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行政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改革创新

2017年08月08日 18:46

城市快报记者 李文博 日前,本市出台《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清单式管理推进“五减少”

进一步加大减权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清单式管理,国务院取消的一律取消,特别是对限制市场准入、互为前后置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坚决取消。对国务院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承接后结合实际,实行暂停实施、取消或下放实施。推进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各类证照和审批时间“五减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门槛,增加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实现“一次性审批”;对申请材料数量少且简单的,实现“零跑动审批”。

提升便民服务智慧化水平

加快建设审批“网上大厅”,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向计算机终端、自助服务终端、移动客户终端等延伸,做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CA认证、电子签名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构建全市集中统一、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市民服务”平台体系,公布便民服务事项,优化便民服务流程,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建成服务内容齐全、服务功能便捷、服务办事高效的“网上市民中心”。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便民服务格局,大幅提升便民服务智慧化水平。

简单事项“一张表”办事

开展“减证便民”改革,全面清理取消市、区、街道(乡镇)及基层单位要求提供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各种申请材料。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所属机构为群众办理事项时,要求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要逐项列明证明材料名称及设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具体条款。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办事条件和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无法提供的一律取消,重复提供的一律取消,部门自行可以产生的一律取消,部门之间可以共享和收取存底的一律不再提交,严禁任何单位自行发文增加任何证明材料、审批要件,对申请材料较少、内容格式简单的事项,研究形成“一张申请表”登记办事。

完善便民服务专线,依托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扩展服务资源,规范办理机制。推动便民专线与各委、办、局系统对接融合,推动区级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并向社区和基层延伸服务网络。健全完善电话端、网络端、个人电脑(PC)端、移动端等多种服务渠道,汇聚形成民生服务大数据,依靠大数据辅助决策,深入推进保障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08/43424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