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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二中院联合人保推出悬赏保险 8份悬赏令公开

2017年08月06日 09:06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老赖欠债不还找不着人怎么办?以往法院曾出台过悬赏追查老赖的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推行起来有障碍。前日,二中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共同开启推行“悬赏保险”,让保险来为悬赏令兜底,加大了追查老赖的力度。

申请“悬赏保险”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未提供、被执行人未报告和经执行法院查找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悬赏保险”。

“悬赏保险”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另一方面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追查老赖财产方面,按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保费相应为最高悬赏金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50万元,赔偿标准是赔偿金额=执行到位金额×悬赏比例。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方面,赔偿金额即是悬赏公告承诺的金额,一般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悬赏保险”的保期一般为一年,保险人对举报人的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悬赏保险有很多优点,其一为大幅减少申请执行人成本支出;二是促进执行悬赏更加公开透明;三是增加了执行悬赏的信息发布渠道;四是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心理震慑。

当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河东法院以及若干案件当事人在河东法院举行了“悬赏保险”合作服务协议签约仪式,共有8名执行案件申请人和保险公司签署了合同。之后,这8份悬赏令将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敦促老赖履行义务。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06/43418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