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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制定出台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办法 最高奖五万
2017年08月04日 21:51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本市各区及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广泛调动和依靠广大市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北辰区制定出台了《关于非法钢铁冶炼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和《关于设立打击取缔“地条纲”举报电话的通告》,欢迎广大市民对该区范围内发生的非法钢铁冶炼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同时欢迎对区域内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如焚烧垃圾、排放有毒气体、冒黑烟等;煤场、料场、堆场未采取密闭、苫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以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如排黑水、排化工产品等13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分别给予5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
武清区制定出台了《秸秆禁烧工作奖励办法》,决定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镇街园区每年奖励30万元—60万元,对上级通报起火点位属地镇街每个点位罚款10万元。同时在区内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每核实1处起火点位,奖励举报人200—1000元。在此基础上,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建立秸秆收购储运示范场地,加快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
为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本市积极探索推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扩大公众参与的办法,制定出台了《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自办法实行以来初见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举报环境违法呈上升趋势,
去年经环保部门查证举报情况属实的有300件,其中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为104件,共发放奖金16笔,奖励金额共计116600元,其中5万元奖金2笔,5000元奖金1笔,2000元奖金5笔,200元奖金8笔。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深入发动群众参与环保积极性,市环保局再次对《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拓宽了有奖举报途径,将微信举报纳入有奖举报途径,使举报扩大到5个途径,即电话举报、来信来访举报、网络举报、政务微博和微信举报。同时提高了举报奖励金额,根据举报内容不同,将奖励金额由原来的200元、1000元、2000元和5000元调整为200元、2000元、5000元和50000元,最高为原来的10倍。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04/43416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