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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监察部门加强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

2017年08月02日 22:06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环境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将排污申报与移动执法系统相结合,对拒报、谎报排污申报事项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特别是将加强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堆场及超标排污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坚决杜绝协议收费等违规现象,并及时将排污费征收情况向社会公开。

对拒不缴纳排污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802/43410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