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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超速违法威胁大 安全"三宝":降速控距亮尾
2017年07月24日 20:52每日新报记者徐燕 暑期旅游高峰来临,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本市高速公路范围内查处超速交通违法约5.4万起,超速违法是交通安全的严重威胁之一,极易引发事故。而引发事故的另外两大因素还有跟车距离过近,以及未正确使用灯光或大型车后反光标识不清晰。交管部门为驾驶人送出安全“三宝”——“降速、控距、亮尾”,熟练掌握并将之付诸实践,便能把事故发生几率降到最低。
7月21日8时30分许,张家口蔚县109国道219公里加300米处,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县城发往乡镇的公交车(核载19人实载19人)越过中心线与一辆山西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空车)相撞。统计数据显示,7至10月份历来是大事故高发时期,近三年这一时期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占全年的44%,高于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这些事故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动态监控形同虚设、源头装载肆意妄为、用车单位把关不严等严重安全隐患,甚至发现一些涉事客车和企业存在人为关闭GPS监控、后台数据造假等严重问题。
交管部门分析今年以来发生在本市的交通事故情况总结出,因驾驶人操作错误而导致的事故占比较高,其中有不少肇事驾驶人还是驾龄在10年以上的“老司机”。交管部门在事故分析中总结出安全“三宝”经验,即在驾车过程中一定要做到“降速、控距、亮尾”,希望每一个驾驶人都能汲取血的教训,不再犯相同的错误。
降速 给自己留出处置时间
随着暑期出游增多,高速公路又将迎来出行高峰,而超速行驶是夏季最易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可见超速违法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不可小觑。据交管部门统计,近年来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中,损失较大的事故多涉及超速交通违法,超速行驶的危害极其严重,交管部门从四点上科学分析了其中原因:一是超速行驶增加了纵向碰撞的可能性。超速行驶的车辆,往往紧跟其他车辆行驶,当前车采取紧急制动时,后车很容易因距离过近而发生追尾事故。二是超速行驶增加了翻车的可能性。据测算,车速增加3倍,离心力增加9倍。车速越快,产生的离心力越大,当驾驶人遇到情况时,打轮稍急,必定翻车。三是超速行驶影响驾驶人的判断能力。速度越快,反应时间越短,经常听驾驶人说:“我还没有反应呢,事故就出了。”四是超速行驶增加事故后果的严重性。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果比普通公路严重得多,这是车速过快造成的,速度越快,冲击力越大。
为了遏制车辆超速违法的发生,本市高速公路沿线的重点路段均设置了雷达测速系统。今年以来,本市交警高速支队约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5.4万起。而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驾驶人可以不断改进自己的驾驶技能。
特别是在遇到恶劣天气时,驾驶人应严格控制好行车速度,给自己留出处置的时间。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雨雪天气导致路面附着系数下降,反应在车上就是制动距离翻倍,易发生侧滑,失控,而雾天或沙尘天气,目视距离变短,过快的车速会让驾驶人失去应对紧急情形的时间和空间。
控距 留出足够的处置空间
法律上关于车距规定,是在高速行车时遇恶劣天气,能见度小于200米时,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在日常行车时,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但新手恐怕不好理解上述这些距离究竟是多少,交管部门表示,即车距应与行车速度相匹配。一般来说,当行车速度为每小时50公里时,则与前车至少保持50米距离,以此类推,这是一个驾驶人处置紧急情况所需的最低跟车距离,而当出现恶劣天气时,建议此距离加倍。
高速公路上会有相应的标志牌帮助您判断车距,即高速公路上的“车距确认标志”,每隔一段路程就会有三块分别标有“0米”、“50米”、“100米”的标志牌和施划在路面的三条“斑马线”。三条“斑马线”间距50米,如果在同一车道里,前车后轮与后车的前轮同时压线,那就意味着间距在50米以内,前车和后车连在一起,车距小于50米,就属于违法行为。普通道路上可参考车道分界线判断,设计时速高于每小时60公里的道路,一组车行道分界线的距离是15米,设计时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道路,一组车行道分界线的距离是6米。
还需要牢记,无论什么天气状况,都要确保自己能够在目视可及的路面上能够平稳地停下车,如果后车跟车过近,就增大前方空间,这样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才有更多处置空间。
亮尾 小车亮灯,大车标识要清晰
只有后车知道你的存在,才能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这是减少事故发生非常有效的方法。对于小客车来说,就是合理使用灯光,而大型车辆,还要确保车后粘贴的反光标识清晰可见,被看到,才安全,亮尾是安全的保障。
法律规定,在行车时遇有低能见度天气状况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高速行车时,遇到恶劣天气,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还要加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灯不仅是为了照明,更重要的是为了明示你车辆的位置,行车的安全不仅取决于有观察力,同时也取决于自己是否能被别人看到,恶劣天气往往伴随着视线不佳,试想一下,其他车辆看不到你的存在,这是何等危险?因此驾驶人和车主要经常检查一下车辆的灯光情况,该亮的时候,一定要让它亮起来,大型车辆除了保证灯光正常外,还要确保反光标识完整有效。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724/43389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