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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9月底前将全面供应符合标准的"国六"汽柴油

2017年07月23日 19:10

每日新报记者郭晓莹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9月30日24时起,我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

油品质量升级是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天津的重要举措。按照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及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和河南省的共“2+26”城市,今年9月底前全部供应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根据市人民政府通告,各有关部门、各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加油站及有关销售单位要积极做好工作,确保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的生产、供应和销售。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价格按照国家和天津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723/4338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