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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查处高速超速5.4万起 交管提醒:保持合理车速

2017年07月21日 09:23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本市高速公路范围内查处超速交通违法约5.4万起。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保持合理车速是降低事故发生几率的重要手段。

据交管部门统计,近年来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中,损失较大的事故多涉及超速交通违法,交管部门提示,降速是安全的前提,特别是在遇到恶劣天气时,驾驶人应严格控制好行车速度,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当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721/43384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