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商业观察 消费

发布虚假广告 陕西华西制药等7家公司被通告

2017年07月21日 00:04

中国网财经7月20日 今天,福建食药监局发布7起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通告,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批次药品被通告。

通告显示,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为安徽华润金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华蟾素口服液,涉嫌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名称为河南省泷鑫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金鑫玉牌铬桑胶囊,涉嫌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名称为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消癌平糖浆,涉嫌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名称为中州制药生产的非处方药--氧化锌升华硫软膏,涉嫌涉嫌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名称为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五苓胶囊,涉嫌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名称为海南龙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抗癌平丸,涉嫌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

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我厦门信达(000701,股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健长乐牌长乐胶囊,涉嫌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上述七家药企生产(销售)的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属于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企业进行通告。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7/0721/43383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