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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查机动车斑马线不让行人 交管详解认定标准

2017年07月05日 22:10

城市快报记者张清 近期,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已在市内6区开启6处电子警察摄录此项交通违法,并将陆续增加摄录点位。对于电子警察如何摄录,交管部门进行了解读。

距离斑马线仅5米

据了解,目前,交管部门已在市内6区启用了首批6处摄录“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分别位于和平区张自忠路津门公寓门前人行横道处、儿童图书馆门前人行横道处,红桥区北马路与城厢东路交口以西120米人行横道处,河西区友谊北路与桃园村大街交口、河北区胜利路与民主道交口、河东区海河东路海津大桥西侧450米(滨河新苑后门)人行横道处。这些路段的共同特点是车流量较大,且过街行人较多。

记者在儿童图书馆门前观察发现,电子警察设置在距离斑马线5米远处,据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处斑马线的车辆,如果出现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就会被电子警察摄录并上传至交管系统。

3张照片1段视频

在交管部门提供的一组(3张)位于河北区胜利路与民主道交口的电子警察摄录的照片中显示,6月29日中午,一位女士带着孩子站在斑马线处,准备横穿走过路口时却戛然而止,因为此刻其所站位置相邻车道垂直方向驶来的小客车并未减速让行,当小客车驶过斑马线后,两人才通过。因遇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没有避让行人,上述照片中的小客车已被电子警察摄录。

据介绍,目前电子警察摄录的“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3张照片体现,第一张照片记录行人已进入斑马线,与之垂直相邻车道的机动车在所行车道临近或越过停止线;第二张照片记录在行人发生位移的情况下,行经斑马线的机动车并没有让行,而是在行人面前继续前行;第三张照片记录机动车已驶过,而行人仍停留在斑马线上。与此同时,电子警察还会自动生成1段视频,辅助交警对违法行为进行筛查。通过这段视频,可以显示出当时车辆和行人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车辆故障、突发紧急情况等,保证摄录的准确性。

交管部门表示,上述照片记录的情景下,行人已经进入斑马线,未让行人先行的违法车辆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上述情况,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等行人通过后再行驶,这样就不会被电子警察抓拍。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705/43350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