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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暂停销售“益寿强身膏”等4种药品保健品
2017年07月04日 21:06城市快报记者 王昊 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委获悉,近期监测发现,“益寿强身膏”等产品在本市发布的广告中含有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对“益寿强身膏”等4种产品在全市范围实施暂停销售。
这4种产品在广告中标示名称分别为:益寿强身膏、同仁堂辅助降血糖胶囊、艾兰得氨糖软骨素维生素D钙片、北京同仁堂固源胶囊。其中,同仁堂辅助降血糖胶囊、北京同仁堂固源胶囊、艾兰得氨糖软骨素维生素D钙片的广告类别均为保健食品,同仁堂辅助降血糖胶囊及北京同仁堂固源胶囊的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为:北京同仁堂兴安盟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艾兰得氨糖软骨素维生素D钙片的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为:江苏艾兰得营养品有限公司。另外,益寿强身膏的广告类别为药品,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为: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市场监管委决定,从即日起暂停上述4种产品在全市范围的销售。各执法单位按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暂停销售上述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将被暂停销售的产品存放于非销售区域,在解除暂停销售之前不得销售。
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若要恢复该产品销售,须向市市场监管委提出恢复产品销售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市市场监管委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做出恢复该产品在全市范围内销售的决定并通知各执法单位。各执法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企业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704/43347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