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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7项出入境新政措施将于6月30日正式实施

2017年06月29日 19:18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昨日获悉,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于6月30日起实施7项出入境新政,为他们提供便利。

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经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滨海新区政府或市人社局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2.企业选聘的外籍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天津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申请人才签证入境。3.在津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4.外国人在津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5.外籍华人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在津工作,或在津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6.对来津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津工作、学习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7.对具有在津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凭我国高校毕业证申请2至5年有效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天津出入境服务网了解相关政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629/43332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