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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54人"毒驾"被注销驾驶证 违法上路罚款拘留
2017年06月26日 22:17交管部门在日常路面执法及办理各种业务关口严格核查相应人员记录,并与公安缉查禁毒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一经发现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即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并应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手续,自公告之日起,驾驶人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逾期未办理的,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626/43322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