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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需年审 即日起可递交申请

2017年06月20日 18:10

天津日报记者 苏晓梅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本市出台《天津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实施动态认定,凡申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应当符合主体、硬件、管理三方面标准。

据介绍,凡在本市辖区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连续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的获得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综合类超市或只销售肉菜的专营超市,均可申请参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即日起,满足申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条件的,可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天津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申请表》。

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委将联合发文公布认定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向认定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颁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规定规格式样的“放心肉菜超市”牌匾。同时,本市将对已认定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每年进行核审,核审不合格的,将取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资格。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620/43306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