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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近40万人驾照年内需换证 逾期一年以上将注销

2017年06月14日 09:51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从交管部门获悉,今年,本市有近40万驾驶人驾驶证陆续到期需办理换证手续。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驾驶证有效期满需及时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其驾驶证将被注销。出现过记满12分情况的,有效期限将不能按期延长。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其中,初次申领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期满后需换领新证,6年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驾驶证,即10年后再换领新证,10年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机动车驾驶证。就是说,守法观念强、违法记分少的驾驶人,驾驶证有效期可按期“晋级”,并有望升级为“终身免检”,但出现过记满12分情况的,有效期限就不能按期延长。对于持有6年、10年有效期驾驶证的市民来说,均应当关注驾驶证有效期,并于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证。

按照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继续驾车上路的,处200元罚款处罚。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在此期间继续驾车上路的,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其中,超期未满3年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可通过重考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但是如果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再想开车就只能“回炉”重考驾驶证。目前,市车管所及5个车管分所、21处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7家医院驾驶人服务站共34处服务站点均可受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614/43270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