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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蓟州区新增17处电子眼 违者罚100元记3分

2017年06月14日 08:59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6月20日起,蓟州区新增设置17处摄录机动车违法停车电子警察:京哈公路75公里2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玉鑫住宿);京哈公路74公里7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乐生堂药店);京哈公路73公里8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桂林超市);京哈公路73公里35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冠亨陶瓷);京哈公路73公里(京哈公路邦均镇渔阳石化加油站);京哈公路72公里600米(京哈公路邦均镇地税所);京哈公路69公里(京哈公路白涧超限站东侧);仓桑公路19公里860米(仓桑公路桑梓镇政府东侧);仓桑公路13公里90米(仓桑公路尤古庄镇政府);兴华大街0公里100米(兴华大街妈咪星孕婴童专卖);兴华大街0公里200米(兴华大街浩越商厦);喜邦路25公里34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北侧);喜邦路25公里44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北侧);喜邦路25公里64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北侧;喜邦路25公里36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南侧);喜邦路25公里45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南侧);喜邦路25公里650米(府君山广场道路南侧)。依据相关规定,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依法被处罚款100元,记3分。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614/43270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