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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90天内 新生儿可独立参保

2017年06月01日 22:22

重庆晚报讯 (记者 汪一阳)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新生儿落地就可独立参保。

今后,新生儿参保方式有两种,既可随妈妈参保,也可独立参保。如果妈妈已经参加居民医保,宝宝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参保(出生当年不缴费),随妈妈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从出生之日起)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单独参保就是在出生90天之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也就是说,参保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可按照规定报销。超过90天之内参保的,和成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一样,有医保待遇等待期(最长需从参保缴费之日起满90天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参保后看普通门诊,一年可用80元定额包干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还可享受一年100元门诊统筹报销。如果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按照标准报销,一档参保一年最高可报8万元,二档最高可报12万元。大病按规定经基本报销后,若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自付部分还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2017年起付标准14188元),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若患特病并取得特病证,可享受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门诊报销待遇,重大疾病全年报销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一档为10万元,二档为15万元。如患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心病,还享有儿童两病优惠政策,补偿标准根据病情从2.2万元-15万元不等。

详情请向参保地社保服务窗口咨询或拨打人力社保服务热线12333。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7/0601/43220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