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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兄长占有房屋 妹妹不愿起诉怎么办?

2017年05月29日 22:57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整理 市民林先生咨询:我们兄弟姐妹5人,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私产房。不知什么原因房屋所有人变成长子,房屋现由长子居住。我们起初在一起协商继承事宜的时候各执己见,难以达成一致。后来终于形成多数意见,准备一起向长子主张权利,但是有一位妹妹持不同意见。我们应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在您的家庭财产纠纷事件中,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处理。第一阶段是要查明父母名下的房屋是如何过户到长子名下的。如果过户是父母生前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这套房屋就应属于长子所有。如果过户发生在父母中的一人去世后,您可以起诉确认房屋的全部份额或者部分份额属于遗产。

确权案件胜诉后,就是第二阶段继承诉讼。根据《继承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如果只有部分继承人起诉,法院就会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出庭。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权利的,法院仍然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鉴于您和其他兄弟姐妹形成多数意见,但有一位妹妹持不同意见,那么您可以与协商一致的兄弟姐妹共同起诉,法院会通知你妹妹做原告或者直接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此外,如果生效判决确认房屋的部分份额属于遗产,那么您既可以要求继承房屋的相应份额,也可以申请法院就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从而要求给付相应房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29/43210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