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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第一天:4辆违规"网约车"先后落网

2017年05月25日 16:11

每日新报记者邢珊 昨天是天津“网约车”新政实施第一天,随着过渡期正式结束,市客运稽查执法部门启动了针对天津客运市场重点地区、重点场站的全面市场监管整治活动。在首日的治理活动现场,4辆违规“网约车”被查扣。

4辆违规“网约车”先后“落网”

昨天上午9点,市客管办稽查执法队员就到达天津西站入站口处开始了监管治理活动。上午10:30,一辆红色的上海通用轿车驶来,随后有乘客拿着行李下车,稽查执法人员凭直觉认定这是一辆“网约车”,便上前进行检查。车主是一位50岁左右的男士,态度十分配合。经检查,该车属于违反《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升;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规定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

随后,随着来往送客车辆的陆续增多,稽查执法人员又先后发现3辆违规“网约车”,均违反了“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升;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的规定。经核查,这4辆车辆均属于所属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派单。针对以上违规行为,稽查执法部门表示,将依法追究“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和驾驶员相关法律责任。

“黑车”从事客运出租最高可罚3万元

客管部门表示:“自2017年5月23日0时起,网约车平台公司须严格遵守《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立即停止对已接入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相关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派单,终止其非法运营活动。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及驾驶员一旦被发现有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市客管办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即日起,将重点查处过渡期结束后“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行为;一经发现违规派单将责成平台立即整改,如果整改不力,将对平台实施上限处罚。此外,对“网约车”平台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不具备运营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运营服务,“网约车”驾驶员不遵守服务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网约车”新政过渡期结束后不具备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如果从事客运出租行为将视为“黑车”,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给予3000元到30000元的处罚。

与此同时,客管部门正在加紧建设行业监管平台。届时,将实现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进行实时线上监管。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25/43197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