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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发行"助创券"助力科技型企业 凭券申请补贴

2017年05月24日 00:21

每日新报记者吴彦 日前,《红桥区科技型企业“助创券”管理暂行规定》正式面向社会发布。作为全国首家“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基地”、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红桥区进一步突出特色,设计推出了科技型企业“助创券”制度,面向京津冀地区招揽高端运营服务企业,让更多的创业团队登上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红桥快车”。

根据“助创券”的管理暂行规定 ,科技型企业在助创券平台上购买服务产品后,会获得相应的“助创券”,并可凭券申请兑付补贴。“助创券”采取分期发行的形式,每期发放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凡在红桥区注册、纳税并通过天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申请获得“助创券”,同时京津冀地区的相关服务企业均可有条件地申请成为“助创券”指定服务商。

目前,“助创券”采取定额支持方式,根据产品细分类别,固定补助标准,以公告形式发布。每个企业获得助创券总额是一个变量,用全税收入作为划分标准。企业自签订服务合同第一个月起,顺延12个月的时间内全税达到5000元的,最高可以享受1.8万元支持;全税达到2万元的,最高可以享受2.7万元支持;全税达到5万元的,最高可以享受3.6万元支持。但目前“助创券”支持的每个合同都是1000元标准,是个定量。到年底,本期“助创券”计划服务商品突破1000项。助创券的申请、发放和兑现以及相关信息均可在助创券工作平台(WWW.HQST.GOV.CN)上查询、操作。此外,“助创券”采用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是一种电子权益凭证,不能转让、买卖和抵押。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24/43189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