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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部门阻击"老赖" 建曝光台发布失信人信息

2017年05月17日 14:20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近日,天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对进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进行联合惩戒,从11大类35个方面阻击赖账不还行为,让“老赖”寸步难行。

该《实施意见》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共同起草,明确要求要建立天津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目录,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等11大类35个方面惩戒内容。

根据联合惩戒程序,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作为“老赖曝光台”,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推送到该平台,各联合惩戒单位通过联合监管系统接收名单信息,针对名单上的“老赖”启动联合惩戒。在以往实施不能购买房屋、乘坐高铁、飞机受限、子女不能上贵族学校等限制的基础上,《实施意见》对“老赖”加大了惩戒力度,今后“老赖”欠债不还可能面临没办法从事特定行业、不能申请政府支持和补贴,不能担任企业高管以及法定代表人等“麻烦”。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17/43164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