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市民自己投保两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受伤如何赔

2017年05月17日 14:20

天津日报记者 房志勇 市民王先生咨询:自己投保了两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赔偿额均定为10万元,现本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严重摔伤,已向医疗机构支付8万元医疗费。请问自己能否要求两家保险公司各给付8万元保险金?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律师、实习律师陈世超解答:《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2006年第8号令)规定“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两份保险合同,区分您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属于定额给付型,还是费用补偿型。如果属于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与实际医疗花销没有关联,只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买几份,赔几份”,您可以获得重复理赔;如果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保险金总额会以您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准,“花多少,赔多少”,假如您投保的两份保险都是费用补偿型,就存在重复保险的情况,您向其中一家保险公司报销过的金额,不能再向其他保险公司重复报销,您从两家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金合计不会超过8万元。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向一家保险公司报销全部8万元医疗费,或者也可以拆分成两部分,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报销。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17/43164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