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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换号快到交管部门变更 影响享多项便民服务
2017年05月17日 14:19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近日,市民赵先生使用“交管12123”APP在线办理补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按照系统提示,他前往交警安监车务大厅进行实名注册时,工作人员发现其名下车辆登记的联系电话与目前使用的手机号不一致,无法通过验证,需要办理联系电话变更。交管部门提醒,类似情况并不少见,车主联系电话有变化不及时变更,会影响享受多项便民服务。
随着“互联网+交管服务”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车主可通过网络和手机客户端在线办理、查询交管业务。目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实现在线办理、查询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号牌、预选号牌、违法记录、缴纳罚款等100余项业务。然而,一些车主在注册时会遇到“平台无法注册”或“验证不通过”的情况,这些情况大都与车辆注册时登记的联系电话与目前使用的手机号不一致有关。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24号令)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应当到交管部门备案。为了方便车主享受“互联网+”服务,交管部门提示,车主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变化后,可携带个人身份证、行驶证前往市车管所及各分所或各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窗口修改,也可登录“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线修改。车主在该网站实名注册后,选择“机动车业务”中的“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选项,在线输入车辆及驾驶证的正确信息后,点击“修改信息按钮”即可完成变更。
对于其他驾驶人来说,个人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后,交管部门也建议及时前往交管窗口办理变更业务,否则,将很可能难以享受“互联网+交管”服务。《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规定,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持有大中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将受到200元的罚款处罚。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17/43164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