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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这五年保障篇:依法治市

2017年05月14日 23:51

—— 天津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天津日报记者 韩雯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品质之城”的重要保障。一座和谐、文明、宜居的城市,必然是一个法治氛围浓厚的城市。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建设法治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制定施行《深化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围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法治社会;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全面提高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六项重点任务,以蹄疾步稳的姿态,推动法治天津建设进入新的征程。

如今,在津城,随处可见的法治宣传栏,让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学到法律知识;家门口的法律顾问、“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让百姓遇事有了维权的“底气”;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建立“四位一体”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公平正义的阳光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普法先行

把法送到百姓身边

家住河西区友谊路街的王大爷膝下有一儿一女,因子女赡养问题苦恼很久,得知社区有了法律顾问,王大爷前去求助,法律顾问不仅给予了专业意见,还根据王大爷的经济条件向区司法局帮助其申请了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渠道,王大爷的家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市各社区(村)均配备了法律顾问,聘请专业律师定期“坐堂”……王大爷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得益于全市实施的普法工程。

按照不同的普法对象,明确不同的教育内容、活动形式和措施要求……“法律六进”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律进社区、进乡村”,实现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解决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法律进学校”,推进中小学法治知识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法治副校长、考核“六落实”,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全市共有法治副校长3020人,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51个;“法律进企业”,将普法教育与依法经营相结合,企业逐步实现法律事务机构、法律工作人员、社会法律顾问聘任“三到位”;“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把法治宣教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普法,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在全社会营造出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六五”普法期间,本市不断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在通过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建立各类宣传阵地,包括电子显示屏、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场馆、法治文化一条街、社区法治沙龙、社区法律服务超市、公交车站宣传栏、公交地铁车载电视等,播放普法短剧、法制动漫、宣传口号等,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开通涉及法治内容的微博281个、微信号219个。

去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本市对于未来五年的普法工作已制定出路线图、时间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正在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围将会越来越浓厚。

依法办事依法用权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一个系统工程,领导干部必须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本市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2014年,自主研发了集“法律学习、法律知识考试、信息互通、综合管理”四大模块于一体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在学习和考试内容设置上,突出宪法和与严格依法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针对地域化或专业性的学法需求,增设个性化学习功能,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精准性。为了防止学法浅尝辄止、流于形式等问题,本市牢牢把握任前考法和绩效考核两大抓手,确保“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和人事部门相继出台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相关制度,是否合格成为提拔考核的重要依据。去年,本市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继全面实现局处级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后,将参考范围扩大至试点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近5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考试,参考率达99.96%。

五年来,本市共组织局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93000多人次,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讲座86万人次,法治培训200万人次,促进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学法,更好地带头尊法、守法,依法用好手中权力。

公正司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是法治建设的要义所在。

今年3月份,本市120名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面向宪法宣誓任职。从今年开始,人民监督员不再由检察院选任,全部改由市司法局统一负责组织选任并负责培训和管理。“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模式从此改变,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五年来,本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主动请人民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从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到全面推进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再到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重头戏”,只有公开透明、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明晰执法环节,才能有效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依规办事,才能保障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市公安机关去年向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导入推送治安行政处罚案件10000余件,向民生服务平台推送刑事、行政案件共计10万余件;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提请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维护司法公正;法院系统建立完善了涵盖审判流程、司法裁判、案件质量、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权责配置等六大方面21个司法标准,用标准化的尺度,对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检验,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1%。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天津改革发展图景定会更加和谐动人。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14/43155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