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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截止报送滨海新区2016年度市场主体报告

2017年05月13日 20:55

天津日报记者 王睿 记者从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场主体2016年度的年度报告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逾期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志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016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需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报送2016年度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各类主体自下一年度报送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13/43154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