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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退休怎么办?可申请办理后延
2017年05月09日 21:43天津日报记者 房志勇 整理 市民徐先生咨询:我于今年4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有一段时间没有固定工作,大概五年左右没有缴纳任何保险。2008年,才重新找到固定工作,入职后单位为我缴纳了五险一金。在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我的社保只缴纳九年,未满十五年,如果就这样退休,是否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方法?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刘丹律师解答:首先,根据津人社局发(2014)5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及天津相关规定确定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天津,且全部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在用人单位或个人缴费窗口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类似徐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延时退休。另外,根据津社保[2011]63号《关于落实<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经办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直接受理用人单位或本人在个人缴费窗口后延缴费,并在系统中添加后延缴‘标志’。”也就是说,单位和徐先生个人都是可以申请办理后延缴费的,缴满十五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09/43136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