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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失去行为能力 怎么处理共同财产?

2017年05月09日 21:43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据报道,一位周姓老人想要趁着临终前把老房子卖掉,可是他的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老伴儿的份儿,并且他的老伴儿目前已经患病在床,失去了行为能力。老人好不容易找到中介,却被中介一口回绝,原因是老人没有去法院证明他的妻子失去了行为能力,需要其代为处理,中介就无法变卖该房产。

“我提醒广大老人,一定要趁着神志清醒的时候把事情处理好。”周先生说。

行通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认为:依据法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因此,结合本案案情,周先生要处理房产需要其老伴的同意。但是其老伴现在无法表达意思,因此需要法院确认其老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周先生才可以处理房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09/43136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