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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7年05月05日 23:28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规定,新任命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组成部门副职领导干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及其他行政机构的30名正、副局级领导干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市政府机关会见厅正中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气氛庄严而隆重。

市政府秘书长于秋军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场起立,面向国旗,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宣读任命决定。王东峰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领誓人左手扶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王东峰勉励大家铭记誓言、履行承诺,恪尽职守、知行合一,不辜负组织信任和人民期望。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坚定不移讲法治,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法治天津建设。三是忠诚尽责讲担当,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锐意创新的拼搏勇气,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本职工作,当好人民满意公仆,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副市长何树山、阎庆民、孙文魁、赵海山、李树起,以及有关部门、宣誓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仪式。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05/43121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