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天津公积金五项“省腿业务”上网就能办理

2017年05月03日 23:51

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年来持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使天津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贷和提取业务更加省时、省事。近期,随着互联网+业务的不断拓展,职工足不出户,只要能上网就能办理公积金部分业务。这些业务也被称为“省腿业务”。

业务一: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业务

职工或配偶有公积金(组合)贷款,该笔贷款已进行过提取登记:1)目前,主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完成后会自动进行提取登记,主贷人的配偶需在主贷人申请贷款时已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提取人在中心管理部柜台就该笔贷款办理过还贷提取或余额还贷业务的,视同为已进行过提取登记。3)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需携带主贷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前往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办理该笔贷款的提取登记。

贷款有可提取额度(即系统中已记载但尚未提取的还款金额),公积金账户有充足余额的,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贷提取业务。

业务二:外省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业务

如果职工户籍属于外省市,与天津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公积金账户状态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就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无需再到柜台办理。

业务三:天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业务

如果职工户籍属于天津市,与天津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后,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账户注销,职工办理此项业务可以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不需要再到柜台办理。

业务四:公积金(组合)贷款余额还贷业务

借款人及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该笔贷款已进行了提取登记,且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当前贷款不存在逾期,避开还款日当天即可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余额还贷业务,实时冲还贷款,通过公积金互联网渠道办理,无需再奔波柜台。

业务五: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前还款业务

借款人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如果有闲置资金,想要办理提前还款,通过互联网渠道,即可办理提前还款,以微信渠道为例:登录微信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选择“我要办理—我要还款—提前还款”,动动手指,一部手机即可轻松完成。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0503/4311221.shtml